駕警車參與飲酒 湖南永州多名法官被免職
2018-03-21 15:43:47|
來源:新京報
今日(3月21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因駕駛警車參與飲酒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永州市及江華縣多名法官被免職處理。通
今日(3月21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因駕駛警車參與飲酒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永州市及江華縣多名法官被免職處理。
通報稱,2018年3月16日,湖南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接到有關法官飲酒的舉報,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經查,3月15日下午,江華法院刑庭庭長陳菁、法警大隊副大隊長白榮軍等一行8人,乘坐法院所屬湘MA046警車,前往永州市冷水灘區執行公務。當晚,在永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長黃校軍私人安排下,在一飯店吃飯,永州中院唐優國等3人參與,其中黃校軍、陳菁、白榮軍、唐優國飲酒,并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永州中院稱,黃校軍安排在公務活動期間的陳菁、白榮軍違規飲酒,唐優國參與飲酒,違反了公務人員在公務活動期間不得飲酒的相關規定。
據此,永州中院黨組決定,給予黃校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請永州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律程序免去其副庭長職務。退出法官員額;給予唐優囯黨內警告處分;對參與就餐的其他人員和分管副院長給予誡勉談話。
江華縣紀委、縣法院黨組決定:給予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請江華縣人大常委會依法律程序免去其庭長職務,退出法官員額;給予白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法警大隊副大隊長職務,退出法警隊伍;對參與就餐的其他人員和分管副院長給予誡勉談話。(記者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