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一環衛車隊長騙取員工270萬元 用于滿足虛榮心
被告人付某被帶進法庭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以哥哥被拘留、母親要跳樓等為由,環衛清潔車廠的車隊長付某騙取員工270余萬元借款。今
被告人付某被帶進法庭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以哥哥被拘留、母親要跳樓等為由,環衛清潔車廠的車隊長付某騙取員工270余萬元借款。今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審理。付某稱,這些錢都用來滿足自己高消費了,其中最多的就是給“情人”買房買車。
車隊長虛構事實騙員工錢
1978年生的付某是北京人,案發前是朝陽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某清潔車輛廠車隊長。根據指控,2014年至2017年間,付某在朝陽區環衛局某清潔車輛廠等地,在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其母親被騙了要跳樓等理由向李先生等21人騙取借款,用于揮霍,不能歸還,造成損失276.9萬元。2017年6月,付某到案。
根據指控,21名被害人中,李先生被騙最多,達200萬元,其他人多數被騙兩三萬元。“(對指控)認可。”付某說,21名被害人都是他的同事,騙來的錢都被他吃飯消費玩樂揮霍了,其中多數用來“包養情人”,給情人共買了3套房,連賣代換買了4輛車。
付某稱,他向員工“借錢”的理由包括做生意、母親被騙了要跳樓、哥哥在反腐中被拘留等,這些理由都是虛構的,具體編造了多少理由,他自己也記不清。
員工稱不借怕被穿小鞋
記者了解到,付某通常是在其辦公室編造理由“借款”。其中,被害人郝先生被騙時剛找到車隊臨時工的工作,對于為何一口氣可以借給付某5萬元錢,郝先生無奈地說,“領導跟你借錢不借啊?怕不借被穿小鞋唄。”不少被害人表示,雖然看到付某經常開豪車、高消費,但是他作為領導跟自己借錢,也不好意思不借,“當時我們幾個一起被叫到辦公室,他說母親要跳樓,大家一起湊錢給他。”
“我這幾年沒想過跳樓,也沒被人騙過錢。”付某的母親作證稱,付某倒是到她那里拿過錢要買房。
但付某的情人楊某卻在證詞中否認付某給她錢買房買車,她稱房子都是自己的,付某每個月給她幾千塊,還帶她到香港玩,出手闊綽。“唉,都怪我大意了,買房都是現金。”付某說,楊某的房子確是自己給買的,包括楊某購車換車的經過,自己都“倍兒清楚”。
公訴機關建議以詐騙罪追究付某刑事責任,量刑期為10年到13年之間,并處罰金。辯護人做罪輕辯護。付某最后表示,“我對不起我們這些同事們,我本意不是騙他們錢,只是我虛榮心太強了吧,我知道你們恨我,我也恨我自己,我希望你們能諒解我。”
該案未當庭宣判。(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