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多措并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
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將按照企業研發經費的相關比例給予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建設并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
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將按照企業研發經費的相關比例給予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建設并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山西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在省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分別給予不同額度的獎勵……根據太原市科技局和太原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太原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我市多措并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
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加速培育發展方面,我市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將主要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擁有發明專利1項或其他知識產權4項以上、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4%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培育庫重點培育,對入庫兩年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其中市級獎勵20萬元,縣(市、區)、開發區獎勵10萬元。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認定1個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方面,對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總量和增量的10%給予獎勵,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連續兩次認定的最高獎勵20萬元,連續3次及以上的最高獎勵50萬元。
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創新券降低成本方面,使用范圍包括面向山西省中部城市群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類創新平臺基地,全國范圍的國家級科研院所,以及納入省校合作范圍的高等院校購買測試檢測、科學數據、科技查新、生物(種質)資源等創新服務。市級科技創新券對每家企業每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5萬元(含)以內的按實際發生費用補助;超過5萬元的,超出部分按50%的比例補助。
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設高端創新平臺方面,對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建設并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山西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在省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獎勵。
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引進轉化科技成果方面,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并在太原市域內成功轉化應用的,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技術合同交易額實際發生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引進先進科技成果并在3年內形成產品年新增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在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產品應用推廣方面,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創新產品,經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聯審后,由市財政局納入市級政府采購目錄,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采購時,可采用首購、訂購等方式進行定向采購,帶動企業新技術研發及產品迭代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