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給房主找個假丈夫代簽 多賣近9萬元
買房人小劉出示給記者的《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明確寫明賣房價格為39萬元。賣方簽字處有王金瑞(代)的字樣。日前,63歲的呂大娘通過房屋中
買房人小劉出示給記者的《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明確寫明賣房價格為39萬元。賣方簽字處有“王金瑞(代)”的字樣。
日前,63歲的呂大娘通過房屋中介“壹彤地產”賣房,“壹彤地產”對買賣雙方隱瞞賣價和買價,而且竟由工作人員扮演已經喪偶的戶主的“丈夫”與買方見面,簽合同。直到交易將近完結,買方偶然發現了真實的賣方,兩人溝通才發現這個56平方米的房子,賣方賣了30.2萬元,買方花了39萬元,賣價和買價相差8.8萬元。
中介稱房屋在租,只帶買方看相同戶型
19日,26歲的市民劉女士和63歲的呂大娘帶著滿腹的疑惑一起來到本報,講述了她們從去年12月通過壹彤房產中介買賣房屋期間遇到的離奇事件。買房人和賣房人異口同聲地說:“通了電話、見了面,才發現之前我們面對的‘買房人’和‘賣房人’,都不是真的!同一套房子,賣價和買價差了8.8萬元。”
據買方小劉講,2017年12月,她著急在中山路、和平路一帶買房,于是在網上掛出買房信息:要求使用面積三四十平方米、首付15萬元以內、公積金貸款等。
2017年12月15日,壹彤房產中介業務員吳昊打來電話,稱在香坊區規劃路的華僑名苑小區有符合小劉要求的房子,要價40萬元,急催小劉快去看房。小劉趕到該小區,“壹彤中介當時來了3個男業務員,說201室的房子被房主出租了,租房人不配合看房,但是504室房子和201室格局一樣,讓我先看504室的房子。”小劉當時就相中了該戶型,只是看不到自己要買的現房,有些猶豫。
“3個業務員開始七嘴八舌勸我,說遇到相中的房子不容易,猶豫一晚上可能就被別人買走了,應該趕緊簽合同、交訂金,跟著就能辦貸款、過戶手續。我也是著急買,當時就同意了。”隨后,小劉跟業務員一起趕到中介業務員所說的、位于華山路15號的“壹彤房地產經濟有限公司總部”,交了2萬元訂金,并當場簽了居間服務合同。
手續都快辦完了,買方竟沒見過房主
“和我簽合同的是個大眼睛的男人,身高約175厘米,叫王金瑞。中介說‘他是房主的丈夫’,我看了王金瑞的身份證和照片,跟他和中介當場簽了《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小劉說。記者在小劉提供的《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上,看到房屋買賣成交價為39萬元,賣方簽字處有“王金瑞(代)”的字樣。交齊首付15萬元房款當天,小劉還交給中介4000元中介勞務費和2000元代辦費。“中介派一名叫李靜的女子領我辦公積金貸款手續,每次遇到柜臺工作人員問買賣雙方來了沒有,李靜就說‘都來了’,但是我一直沒見過房主。”此事令小劉心生疑慮。
買賣雙方一對賬,房價竟差8.8萬元
3月9日,小劉收到“不動產登記交易事務中心”的短信通知,讓其帶手續去領取登記結果。小劉詢問壹彤地產中介,被告知是公積金貸款批下來了,可是小劉催了很多次,中介總讓等,再加上一直沒見到房主,小劉疑慮更重了。
3月14日,小劉在提交公積金中心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中,發現了登記為房主的呂大娘的手機,當即撥打詢問。“接電話的是個老太太,自稱是賣方房主,其家一直是自家居住,從未出租。我問她‘王金瑞’是她丈夫嗎?老人說她丈夫2008年就去世了,根本不叫這個名字。”小劉嚇了一大跳,她趕緊追問房子多少錢賣的,答復稱此房售價30.2萬元,通過壹彤中介賣的,中介說稅錢買方承擔了。
“一套房子,買賣價格差8.8萬元,我和賣方都很震驚!”小劉隨即帶著自己手里的買房合同等材料,約原房主呂大娘及其兒子當面核對。
賣房大娘已喪偶,竟冒出個“丈夫”簽合同
“中介收我房證的時候,我要了一張收條,再就是上午逼著中介給我寫了一份賣房子的證明。”19日中午,小劉和原房主呂大娘及其兒子馬某來到本報。
“我哪來的丈夫啊,離婚很多年我也沒再婚,兒子他爸2008年就去世了!也不叫王金瑞。要不是小劉打電話,我們還被中介蒙在鼓里呢,死了的人還能爬出來簽合同?”63歲的呂大娘氣憤地對記者說。
呂大娘介紹說,她在華僑名苑小區的這個房子是動遷房,從未出租過。2017年12月產權證一下來,兒子之前聯系的壹彤中介的人就上門了。“我和母親商量房子賣價30萬元,后來又漲了2000元。”老人兒子說,“中介接連帶人來看房,每次業務員都叮囑我們不要多說話。我們以為中介擔心買賣雙方私下交易、甩了他們,萬沒想到,竟是要瞞著我們,把多賣的房錢揣到他們自己兜里。”
事情曝光,壹彤中介想給賣方加價“擺平”
20日9時許,記者以家屬名義跟呂大娘母子來到華山路15號的“壹彤地產”,在二樓辦公室找到前一天接待他們并親筆出具中介為老人賣房證明的自稱名叫孫瑜(音)的女經理,她當場給經手呂大娘賣房的中介工作人員打電話,電話核實后,女經理反復明確說明,呂大娘的房子在“壹彤地產”的成交價為30.2萬元。聽老人和家屬說買賣合同被中介的人拿走了,女經理起初很疑惑,隨即又解釋合同通常都是一式三份,很多部門要用,可能不夠用,就把該給賣方的拿走了,并說:“下午就可以領錢了,你們先把錢拿到手。”
20日下午,記者又接到買賣雙方反饋,記者離開后,雙方一起找到中介公開質疑房子買賣出現的8.8萬元差價。呂大娘兒子說,中介的人把他和買主小劉分開接待,提出可以再給呂大娘家4萬元錢,并讓他們寫下承諾書,說明老人的房子“買賣合同交易價格為39萬元,房主凈得34萬元,其余5萬元交付給居間方,用于辦理相關手續,多出的部分歸居間方所有。”
采訪中,買房人小劉和賣房的呂大娘說,真沒想到房主標價30.2萬元的房子,中介多賣了近9萬元,還一直想方設法隱瞞真相,想私吞多出的房款。她們感覺自己被騙了,并且要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