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拖欠租金擅自轉租或被收回保障房 還可能上“黑名單”
拖欠租金、擅自轉租保障性住房、對保障性住房加建擴建……如果有這些行為,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有可能將被強制收回居住的保障性住房,還有可
拖欠租金、擅自轉租保障性住房、對保障性住房加建擴建……如果有這些行為,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有可能將被強制收回居住的保障性住房,還有可能上“黑名單”。
昨日(4月9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印發《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區管理扣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對危害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居住安全,破壞小區環境衛生和違規使用房屋等方面的不當行為,實行扣分制。如果兩年內累計被扣20分,住戶將被依合同追究責任或收回保障性住房。
違規行為分4個等級,
據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是依據廣州市實際情況而制定,有利于維護保障性住房小區全體住戶的公共利益,規范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的居住行為,創建文明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據記者了解,《辦法》中所指“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其他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住戶。
根據《辦法》規定,違規行為分為4個等級,“輕微違規行為”“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嚴重違規行為”“非常嚴重違規行為”分別扣2分、4分、6分、20分。其中“擅自將租住的房屋轉租出借調換”、“擅自將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戶,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租金三個月,或累計拖欠租金六個月的”等行為屬于“非常嚴重違規行為”。出現“非常嚴重違規行為”的住戶將被扣20分,并將被直接收回保障性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非常嚴重違規行為”中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將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據了解,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還將在保障性住房小區設立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派駐小區工作站,負責扣分辦法實施的具體工作。
非常嚴重違規行為,五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出現除“非常嚴重違規行為”外的其他行為,如累計被扣分數,兩年內達20分將依合同約定追究責任,拒絕承擔責任的,將依合同約定收回所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因出現《辦法》規定的違規行為,在兩年內被扣滿20分,而被收回房屋的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家庭,按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條款,一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因非常嚴重違規行為被收回保障性住房的,依照有關規定,五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記者了解到,“輕微違規行為”項目為預先警示才扣分的項目,其他違規項目為即時扣分項目。所謂預先警示扣分,指的是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出現輕微違規行為,經調查取證核實后,勸導其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并不即時扣分,經勸導后,如住戶拒不改正,第三次違規的依照《辦法》扣分。
《辦法》規定,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以首次違規時間起算,每兩年為計算周期滿兩年扣分清零,有效期內所扣分數不因住戶成員變化、戶主變更等情況而注銷。有效期內,住戶因故調整房屋的,其記錄在原租住房屋的分數,將同時轉移到調整后的房屋。
保障性住房小區住戶出現非常嚴重違規行為的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將依據租賃合同終止與租戶的房屋租賃關系。購買保障性住房的住戶,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將依據購買合同約定,要求其退還所購買的保障性住房。
——“輕微違規行為”每次扣2分
“輕微違規行為”,包括“在公共場所隨地便溺或攜帶的動物隨處便溺,不及時清理,影響公共場所衛生”、“在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綠籬等設施和樹木上吊掛晾曬物品,經勸阻不予整改的”、“亂擺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單車、殘疾車等車輛,阻礙消防通道”等10種違規行為。
——“較嚴重的違規行為”每次扣4分
“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包括“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扔動物尸體等廢棄物”、“在室內存放大量垃圾廢品及其他垃圾,嚴重影響他人生活”等行為。
——“嚴重違規行為”每次扣6分
“嚴重違規行為”,包括“拒絕住房保障管理人員開展入戶調查及房屋維修工作”、“公共租賃住房租戶,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租金兩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不含三個月,或累計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的”、“高空拋擲物件”等4項。
——“非常嚴重違規行為”將被扣20分
“擅自將租住的房屋轉租出借調換”、“擅自將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戶,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租金三個月,或累計拖欠租金六個月的”等行為屬于“非常嚴重違規行為”。出現“非常嚴重違規行為”的住戶將被扣20分,并將被直接收回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