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職場新人求職路上的“畢”坑指南 求職者一定要牢記于心
又到了畢業季,很多高校畢業生都相繼踏上了求職就業之路。那作為職場新人,在求職路上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一旦遇到問題又該怎么辦呢?針對
又到了畢業季,很多高校畢業生都相繼踏上了求職就業之路。那作為職場新人,在求職路上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一旦遇到問題又該怎么辦呢?針對比較常見的問題,我們做了梳理,各位求職者務必仔細閱讀,牢記于心。
三方協議切忌“隨意”
進入畢業季,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前一般會先簽訂三方協議,即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通過調查,每年都有不少畢業生因簽訂三方協議,與企業產生糾紛。有一些畢業生可能覺得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所以在簽三方協議時比較隨意,以為簽完以后還可以再簽另一個,但實際上一旦簽署了,它就有法律效力。三方協議雖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但同樣屬于民事合同,如果簽訂了協議卻沒有按期到崗,屬于違約,需要按照協議承擔違約金,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另行約定了各自的權利、義務,如社會保險,休假等福利待遇,一定要在三方協議備注欄中寫明,以防用人單位說一套做一套,一旦入職要及時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如何全面了解企業信息
有很多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而中小微企業的相關信息較少,無法多方面了解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發展前景。對此,畢業生在求職之前,可以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網站上去查詢它的情況,還可以通過天眼查等工具來了解企業的資質,還有近些年的經營情況,這樣能對企業的情況有一個更全面的了解。查詢時,畢業生除了看企業前景,還要關注企業與勞動者是否有勞動合同、社保繳納等法律糾紛,企業經營信息是否存在頻繁變更的情況。另外,也要關注面試地址是否與該公司辦公地址一致,避免誤入傳銷、中介、“皮包公司”。
勿讓檔案變“死檔”
畢業季除了求職之外,檔案的安頓也非常重要。很多學生畢業后一心投入找工作,很容易忽略了自己的檔案,等到要用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檔案已經成為了“死檔”。在畢業的時候,檔案沒有按照正常的程序去處理,比如長期遺留在自己手中,或者私自打開,或者長期遺留在學校就會造成“死檔”,這會造成以后檔案無法正常寄轉。
畢業生入職時,有一些企業不接收檔案,需要畢業生自己將檔案轉存到人才市場,千萬不要留在自己手里,或留在學校放任不管,否則畢業兩年后便會成為“死檔”,將影響日后深造、崗位評級、退休辦理等。
試用期有這些“坑”
作為職場新人在入職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陷阱,比如試用期期限、試用期社會保險繳納,以及崗前培訓時存在不合規的情況等等。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約定的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并且不是所有的勞動合同都可以約定試用期,比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內的勞動合同以及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都不可以約定試用期。
另外,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現象也比較多見。試用期內是不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試用期內無論是勞動者轉正,或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其繳納試用期的社會保險費。
生活中也經常見到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多次約定或延長試用期,如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后雙方協商再延長兩個月的試用期,那試用期可以隨意延長嗎?勞動合同法強制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即使工作崗位或工種發生變化,都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崗前培訓到底有沒有工資,很多新入職的人也往往不清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開始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崗前培訓本身也是勞動過程的組成部分。勞動者參加崗前培訓也是為了更好地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所以從崗前培訓之日起就開始建立了用工關系,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是應當為勞動者支付工資的。
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一旦遇到類似的問題,應該要大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如果自行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勞動人事爭議調節組織進行調解,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