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教育局和銀保監局協同檢查培訓機構 保障學員和家長合法權益
為壓實責任鏈條、緊盯暑假關鍵節點,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記者了解到,近日起,廣州市教育局將會同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
為壓實責任鏈條、緊盯暑假關鍵節點,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記者了解到,近日起,廣州市教育局將會同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開展預收費資金監管落實情況專項抽查,重點檢查校外培訓機構是否使用預收費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作為唯一收費渠道,確保機構預收費資金全面、全額納入監管,保障學員和家長合法權益。
據了解,去年11月19日,廣州市教育局等6部門出臺《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強化培訓收費監管,部署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而本次預收費資金監管落實情況專項抽查將面向全市持證機構,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機構開展,由教育、金融監管部門組織各區教育局交叉參與,通過現場檢查機構有無開設暑期班、查詢開班時間,并與預收費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流水進行核對,核驗賬戶流水是否能如是反映機構近期開班情況,檢查機構是否按照《辦法》要求,使用預收費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作為唯一收費渠道。下一步,市教育局將根據查驗結果,視情對機構近期開班情況與賬戶流水嚴重脫節的機構進行通報曝光。
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廣大家長,校外培訓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參加校外培訓時,請注意查看各區公布的黑白名單,選擇已辦理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齊全的機構,切不可選擇以咨詢、文化傳播、“一對一”“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隱形變異形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和違規辦賽的機構。同時,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繳納費用時,一次性繳費不超過3個月或60個學時,確保所繳費用全部進入預收費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要求培訓機構提供《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單據、繳費發票等資料,切勿輕易聽信折扣、優惠、返還等促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