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外墻!清遠過路女子被砸到腦震蕩
3月20日下午,清遠市民曾小姐走路去上班,在經過一個小區的時候,一棟樓的外墻突然脫落,剛好砸到曾小姐,導致腦震蕩!哇,這么恐怖?這又是
3月20日下午,清遠市民曾小姐走路去上班,在經過一個小區的時候,一棟樓的外墻突然脫落,剛好砸到曾小姐,導致腦震蕩!哇,這么恐怖?這又是誰的責任呢?
據曾小姐她回憶,3月20日下午2點左右,她獨自出門上班。曾當她經過一條小路,走到轉彎位的時候,突然之間,一棟高樓七樓外墻的一大片混凝土突然發生了脫落,直接往下砸,正好砸中了曾女士的頭部
事發后,周邊街坊立即扶起受傷的曾女士,并幫她打了120,家屬趕到醫院后,發現她傷勢嚴重。
經診斷,曾女士蛛網膜下腔出血、腦震蕩、上唇嚴重挫裂傷,創傷性牙齒斷裂、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據悉,發生墻體脫落的區域屬于該棟樓的701房,但家屬完全找不到屋主。
由于事發小區沒有物業管理公司,記者來到了其所屬的西門塘社區居民委員會了解情況。
工作人員:我們有和家屬一起去找701房,但是發現已經很多年都沒有人住了,而且我們查詢了登記的資料,發現根本沒有這一戶人,我們也沒有權利去查,只能是交給公安去處理
據悉,事發住宅已經有30年左右樓齡,多處石米外墻都出現了脫落,而類似的意外也并非第一次發生。
(街坊)第一次我是親身經歷的,那次我和我兒子和媳婦一起走過,突然掉了一大塊下來,幸好我們有傘,不然真的有人受傷,這次是第二次
目前,當地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但仍未有確切的答復。伴隨著傷情的艱難恢復,曾小姐心情很復雜。
那么,此次事件應該由誰擔責?向女士該向誰討說法呢?法律界人士就表示:
首先,根據侵權責任法和物權法,這種沒有物管的小區,發生附屬物脫落砸傷人,是由全體業主承擔責任的
其次,家屬可以先向居委求助,如果還是無法協商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全體業主作為被告,依次來提出金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