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處罰_世界熱訊
2023-06-09 17:19:04|
來源:法務網
一、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處罰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處罰如下:1.由
一、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處罰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處罰如下:
1.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舉報公司不交社保的話需要什么證據
告公司不買社保需要提供如下相關證據:
1.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仲裁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廠牌、社保清單、銀行流水、工資單、解雇通知書、證言證言等;
2.簽訂后被辭退的情況下,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或工資流水等。
三、辭職以后社保怎么轉到新單位
找法網提醒您,辭職以后社保轉到新單位如下:
1.開具社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離職后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社保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參保人員離職后,按規定在新得就業地建立社保關系;
3.提出轉移申請。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參保繳費憑證》;
4.完成轉移接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符合條件的會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好轉移的各項手續,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完成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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