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的特征包括哪些?勞動仲裁前三大忌諱有哪些?
勞動爭議的特征包括如下內容:1、勞動爭議主體是特定的是勞動者。2、勞動爭議主體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而且勞動爭議是在這種勞動關系存續...
勞動爭議的特征包括如下內容:
1、勞動爭議主體是特定的是勞動者。
2、勞動爭議主體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而且勞動爭議是在這種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
3、勞動爭議主體之間存在單向隸屬關系,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4、勞動爭議的內容必須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即因勞動就業、勞動合同、勞動報酬、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與福利、職業培訓等問題而引起的爭議。
因此,用人單位之間;勞動者之間;用人單位與沒有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是因勞動權利義務而產生的其他糾紛,都不屬于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前的三大忌諱:
1. 不要私下解決問題。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存在是為了解決勞資糾紛,如果私下解決問題,一般會導致勞動仲裁的結果無法承認或無法執行。依據《勞動法》第5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雙方私下解決了問題,那么勞動仲裁委員會就沒有仲裁的必要哦。
2. 不要拖延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仲裁申請期限為1年。如果勞動者錯過這個期限,就無法享受仲裁的權利。所以勞動者需要在仲裁期限內遞交仲裁申請,否則會影響自己的利益。依據《勞動法》第48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與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時,自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逾期不提出的,喪失訴訟權利。
3. 不要違反法律規定。勞動仲裁的結果是依據法律規定來制定的,如果違反了法律規定,那么結果就無法執行。所以在進行勞動仲裁前,勞動者需要了解法律的相關規定,確保自己的權益受到保護。擴展補充:在勞動仲裁的過程中,雙方都需要遵守《勞動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另外的話,雙方需要提供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如果雙方都提供了證據并且證據相互矛盾,仲裁委員會可以依據情況進行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