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是多少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怎么進行認定?
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獨立通過意思表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自然人,主要包括:8周歲...
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獨立通過意思表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自然人,主要包括: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于締約能力受到限制的合同主體,由于意思表示能力的欠缺,為了保護其利益,在訂立與他們意思表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實施,當然,訂立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不必如此。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非純獲利益的合同并非一概無效,而屬于效力待定,只要符合合同的其他生效要件,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這樣能夠更有效地維護其利益。
為了保護相對人的利益,《民法典》賦予了相對人以催告權和撤銷權。催告權屬于形成權,基于催告權,相對人有權催促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內明確答復是否承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訂立合同的行為。催告權行使的前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已經成立,但效力能否發生尚未確定。
相對人(催告權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撤銷權也屬于形成權,基于撤銷權,善意相對人在合同未經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認之前,有權撤銷該合同,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需要注意的是,催告權的享有和行使不以相對人的善意為條件,而撤銷權的享有及行使應以相對人的善意為前提。
三、自然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
我國立法對自然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采取認定制度。《民法典》第24條第1款規定: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認定自然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自然人須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依據我國民事司法實踐,判斷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鑒定確認。在不具備診斷、鑒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參照群眾公認的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認定,但應以利害關系人沒有異議為限。
(2)須經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近親屬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這里所說的近親屬,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親屬等。依據《民法典》第24條第3款的規定,其他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3)須經人民法院認定。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作出認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裁判,并指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