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終止會有哪些情形?法定代理人與監護人的區別是什么?
一、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區別法定代理產生的依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權是由委托人通過委托授權而產生的,而法定代...
一、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區別
法定代理產生的依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權是由委托人通過委托授權而產生的,而法定代理權的產生是不以當事人的個人意志為條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規定。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限范圍也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且一般都屬于普通代理或全權代理,沒有代理權限范圍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則取決于委托授權書的規定,既可以是全權代理,也可以是特別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理委托人進行法律行為。
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往往存在某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這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正是法定代理產生的基礎,而委托代理中可以沒有任何關系。
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證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夠通過代理行為順利地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它主要是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設立的代理方式,委托代理這是更好的為被委托人進行民事活動。
法定代理都是無償的,委托代理可以有償可以無償。
二、法定代理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定代理人與監護人的區別是什么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法定監護人,指定監護人,遺囑監護人,委托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訴訟活動只能由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訴訟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當監護人變更時,法定代理人也會變更。從而可以看出,法定代理人的權限來自于監護權。若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之監護人若喪失了監護權其法定代理人的資格同時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