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的損害由誰承擔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該怎么賠償?
一、如何申請無民事行為人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
一、如何申請無民事行為人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被人民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您的小孩是不滿10歲的未成年人時,務必看護好他,當發生了觸犯法律行為的事情后,由他/她的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負責的,如果您是受害者,方可找小孩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商量處理方式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的損害由誰承擔責任
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于其識別能力存在缺陷,法律規定對他們實行監護人制度。侵權責任主體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會產生民法上的替代責任。所謂替代責任是一種特殊侵權責任,是指責任人為他人的行為和自己管領下的物件所致他人損害時負有的侵權賠償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該怎么賠償?
民法典第一編總則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
(一)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與子女生活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二)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明確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監護人不明確的,法律規定由順序在前的有監護能力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三)對于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由于監督責任已轉移到幼兒園、學校、醫院,如果這些單位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