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費與保證金有什么區別?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加盟合同期到可退保證金嗎《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
一、加盟合同期到可退保證金嗎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加盟費與保證金的區別
(一)含義不同。
1、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加盟人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2、保證金是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并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
(二)退還方式不同。
1、加盟費是不可以退還的,是加盟某品牌所需要繳納的費用。
2、保證金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或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退還給加盟者的。
(三)擔保不同。
1、加盟費是只作為加盟某品牌而設立的規定。
2、保證金是需要達到某品牌所要求或規定的程度內才給予退還或抵消的一種擔保風險。
(四)費用不相同。
1、一般保證金的數目要大于合同預付款數目,以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
2、加盟費都是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統一的費用,加盟費可能比保證金便宜,但也不能排除加盟費要高于保證金。
三、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確保總部資產受法律保護
特許經營合同是一種權利的集中許可使用,特別是無形資產的許可使用,加上這種許可不是通常的一對一的形式,而是一對十、一對百、甚至一對千,因此在制定合同時應把保護總部各種資產受法律保護作為第一原則,特別是對無形資產的保護。無形資產包括了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經營訣竅、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經營規范、形象設計、廣告設計、技術標準以及企業商譽等多種內容。對上述無形資產的規范使用和保護是特許合同的首要任務,特許合同的設計應充分體現這一原則。對于有形資產的保護,有許多成熟和常見的做法,在此不再詳述。
(二)明確雙方運作細節及監督權
特許授權是一個復雜的、完整的體系,為了保證合同能得到全面遵守和特許事業健康發展,將各種特許制度融入合同之中十分重要。在特許體系的構架中,至少應包含以下制度:如加盟手冊、營運手冊、VI手冊所規定的操作管理制度、督導制度、培訓教育制度等。
(三)保障受許人業務健康發展
支持是控制的基礎和前提,是特許體系存在和發展的關鍵,同時也是受許人業務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而受許人業務發展是品牌擴張的表現,受許人業務發展是特許者利潤的源泉,受許人業務發展是品牌吸引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