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丟了槍要在第一時間內進行上報,同時立刻尋找。如果能夠及時找到槍而且沒造成社會危害,會受到批評處分,很有可能會丟掉公職。如果槍支丟...
警察丟了槍要在第一時間內進行上報,同時立刻尋找。如果能夠及時找到槍而且沒造成社會危害,會受到批評處分,很有可能會丟掉公職。如果槍支丟失,不及時報告,造成了社會危害,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察怕丟槍是因為槍支是危險品,無法取代地位。槍支的威力很大,是棗雀一種危險品。警察必須佩戴槍支并備案,否則將受到處罰。如果槍支丟失,必須第一時間上報,不可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