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一年是什么意思?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如何處理?
2023-06-14 08:25:01|
來源:稅法網
新民法總則1年訴訟時效已經取消。(1)、將現行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以適應社會生活中新的情況不斷出現,交易方式...
新民法總則1年訴訟時效已經取消。
(1)、將現行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以適應社會生活中新的情況不斷出現,交易方式與類型不斷創新,權利義務關系更趨復雜的現實情況與司法實踐,有利于建設誠信社會,更好地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
(2)、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訴訟時效的特殊起算點,給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尋求法律救濟的機會,保護未成年人利益。
“對于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依然可以受理,但是原告不再享有勝訴權。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