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客坐過站怒懟東莞公交司機 致3名乘客摔傷
從深圳來東莞辦事的男子樊某因錯過了下車站點,遷怒于公交司機,拽其衣領,司機因此緊急剎車,導致車上乘客跌倒受傷。2018年3月21日上午,
從深圳來東莞辦事的男子樊某因錯過了下車站點,遷怒于公交司機,拽其衣領,司機因此緊急剎車,導致車上乘客跌倒受傷。2018年3月21日上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樊某被指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法庭上,樊某當庭認罪。本案將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7年9月16日早上8時許,40多歲的河南男子樊某在東莞市大朗鎮大朗汽車站乘坐3路公交車,準備到竹山村路口。當公交車行駛至大朗鎮巷頭村業豐酒店紅綠燈路段時,樊某發現錯過了站點,遷怒于公交車司機。
在行車過程中,樊某上前拽住司機的衣領,致司機緊急剎車,導致車上乘客李女士等人跌倒受傷。后司機報警,樊某留在原地等候處置。公安機關接報后趕至現場,將樊某抓獲。經法醫鑒定,李女士腰椎受傷,所受損傷為輕傷一級。
被抓后,樊某供述稱,當時司機沒有報站,使他坐過了。他跟司機爭論,一時生氣就抓住了司機的衣服。司機就順著他的動作站起來,并緊急剎車。車上大概有八九個人,兩女一男共三個乘客摔倒受傷。他當時是一時沖動,沒有想自己的行為會不會造成對公共安全的危害。
法庭上,樊某當庭認罪,并表示愿意補償傷者費用。樊某稱,他本來住在深圳,事發當天他是第一次到東莞,本來要找朋友拿東西,心里著急。早上坐公交車時,車上沒有售票員,乘客不多,一路上沒什么乘客下車。樊某認為,公交車沒有語音報站,公交司機也沒有報站,行車過程中也沒有按站停車。司機還說整個大朗公交都不報站。如果公交有報站,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庭審最后階段,主審法官對樊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訓誡,告誡其如對公交服務有意見,可以向公交公司投訴,不能侵犯司機和其他乘客以及公共的安全。樊某表示愿意悔改,稱:“我曾經當過兵,是黨員,自己已經是四十多歲的人了,發生這樣的事情是絕對錯誤的,我非常后悔。現在家里急需照顧,希望法院能從輕處理。”(張鵬 通訊員 黃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