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東莞研究生工作站最高獲資助50萬元
昨日,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東莞市研究生聯合培養(實踐)工作站實施管理辦法》等重大事項。東莞將
昨日,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東莞市研究生聯合培養(實踐)工作站實施管理辦法》等重大事項。
東莞將通過成立工作站吸引更多研究生來莞實踐。為加快推進工作站建設,東莞市成立專項資金、制定相關辦法,明確資助范圍、資金用途以及申報條件。東莞市決定,對經認定的工作站給予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東莞市明確工作站資助條件
會議審定了工作站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工作站”是指在東莞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等單位,與高校院所合作建立開展研究生聯合培養(實踐)的工作平臺。
會議指出,東莞市鼓勵研發實力較強、科研項目充足、經營狀況良好,并能夠長期作為研究生培養基地的企業、研發機構建立工作站,并從銷售收入、科研投入、研發場所、有效專利等方面明確工作站的認定條件。
辦法明確了獲資助工作站的認定條件,主要包括:建立工作站的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上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工作站要有明確的研發主攻方向和穩定的科研經費投入、固定的研發場所和實驗儀器設備;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不低于3%,研發機構的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不低于10%;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件以上(含1件)或實用新型專利5件以上;企業年度累計進站且在培研究生不少于5人,研發機構年度累計進站且在培研究生不少于10人,每人實踐時間不少于6個月。
辦法規定,已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分站的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研究生留莞增1人可獲資助2萬元
辦法還明確了工作站專項資金的額度和用途。東莞市規定,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工作站建設、產學研項目研發、學術交流、實驗室建設以及研究生培養相關日常管理等費用,最高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辦法規定,經認定授牌后工作站可獲首期資金20萬元。兩年后通過復核,達到企業接收研究生進站培養人數累計達10人、研發機構接收研究生進站培養人數累計達20人,且進站聯合培養的研究生留莞率達20%以上的工作站再獲10萬元資助。
達成上述條件后,進站培養研究生人數每超過1人,工作站可獲追加1萬元經費資助;進站聯合培養的研究生留莞人數每增加1人,可獲2萬元經費資助。每個工作站最高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辦法規定,市財政出資50%(含)以上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只授予工作站牌匾,不再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