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重度失能老人每月擬補300元
家中如有失能老人,往往需要專業陪護人員,但這常會給家庭帶來不小的經濟壓力。5月10日,記者從日前公布的《東莞市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實施
家中如有失能老人,往往需要專業陪護人員,但這常會給家庭帶來不小的經濟壓力。5月10日,記者從日前公布的《東莞市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中了解到,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80周歲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四類老人可享護理補貼,輕、中、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的補貼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
四類失能老人可享護理補貼
根據《征求意見稿》,東莞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具有東莞市戶籍,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MZ/T039—2013)能力等級評定為1—3級的四類老年人。
這四類老年人包括: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特困人員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低保家庭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低保標準1.5倍以下,且人均家庭財產在本市低保家庭人均財產標準的1.5倍以下)中60周歲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80周歲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失能老人護理補貼主要用于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護理、服務補貼。補貼標準為:輕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20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300元。
申請人符合殘疾標準并取得了殘疾人證后,輕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補貼100元,即每人每月補貼200元;中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補貼200元,即每人每月補貼400元;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補貼300元,即每人每月補貼600元。申請人在申領失能補貼后,若失能程度加重或減輕,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提出調整補貼申請。
已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或特殊困難殘疾人護理、康復、服務等補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則,不重復享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享受到養老護理、服務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對個人發放的護理、服務補貼。此外,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不計入低保家庭收入。
補貼每月15日前發放
《征求意見稿》稱,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實行社會化發放,各鎮(街道、園區)應在每月15日前將當月的護理補貼通過銀行直接發放到補貼對象的銀行賬戶。
根據老年人或其家庭意愿,到養老機構接受服務的,其補貼可由當地民政部門支付給相應的養老機構;居家接受服務的,可支付給政府委托提供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或組織;委托親友、鄰里提供服務的,根據政府或其委托的基層養老服務組織、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和服務提供人三方簽訂的協議,支付給提供服務的對象。
東莞還將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和核查制度。各鎮(街道、園區)每半年要對補貼對象核查一次,每次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入戶抽查。市老齡辦聘請機構不定期組織抽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隨機入戶抽查,對補貼對象的自理能力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