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窖監事馮本濂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2018-03-19 15:52:35|
來源:新華網
19日,記者從上海證券交易所獲悉,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發現,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在股份買賣方面存在違規事項,并于2018年
19日,記者從上海證券交易所獲悉,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發現,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在股份買賣方面存在違規事項,并于2018年2月2日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了紀律處分決定。
上交所表示,經查明,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口子窖或公司)時任監事馮本濂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間,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公司股票283000股。公司預約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2017年度第三季度報告。馮本濂作為公司監事,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30日減持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了定期報告窗口期減持公司股份方面的違規。
據悉,公司監事馮本濂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數量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為嚴重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3.1.6條等有關規定,以及其在《監事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上交所稱,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本所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馮本濂予以公開譴責。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安徽省人民政府,并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