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元罰單 兒童彩妝市場如何?孩子如何安心使用?
臨近六一兒童節,孩子兒童節表演節目,一般大型的表演活動都要化妝,各大電商平臺上關于兒童化妝品的關鍵詞搜索量驟增,兒童化妝品的銷量也
臨近“六一”兒童節,孩子兒童節表演節目,一般大型的表演活動都要化妝,各大電商平臺上關于“兒童化妝品”的關鍵詞搜索量驟增,兒童化妝品的銷量也跟著走俏。
然而,記者搜索發現,一些兒童彩妝套盒銷售排名靠前的店鋪卻顯示的是玩具旗艦店,讓人“傻傻”分不清。兒童的皮膚比較稚嫩,如果使用大人化妝品或者安全不達標的化妝品,可能會對孩子的皮膚造成影響。那么“兒童彩妝”的市場到底如何?孩子們如何安心使用?
近日,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杭州某企業以兒童玩具的名義出售未經普通化妝品備案、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的兒童化妝品的行為,開出了3萬元的罰單。
原來,該企業是一家以銷售飾品、玩具類為主的連鎖店。工作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店里有一款產品,內含眼影、腮紅、亮片、小口紅、眼影棒、腮紅刷、發卡,產品的標簽合格證上標有“材質組成:塑膠、彩妝,彩妝成分:滑石粉、棕櫚酸異丙酯……若誤服本化妝品,不要催吐,立即就醫”等信息。據店員介紹,這款產品主要涂擦于兒童的面部,用于化妝修飾,在其廣告冊頁上也有兒童涂抹行為的指引圖片。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因此,可以確定店里賣的產品是化妝品,不是玩具。后經工作人員查詢國家藥監局化妝品備案數據系統發現,無該產品備案記錄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構成了經營未經備案的普通化妝品的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家長,在選購兒童化妝品時一定要認準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另外,如果兒童使用化妝品后出現皮膚發紅、瘙癢、刺痛等,應立即徹底清洗,停止使用,如果癥狀嚴重,應及時到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