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之死:索賠230萬能否喚起平臺自律?
誤入傳銷的大學生李文星溺水死亡后,其家屬起訴招聘網站BOSS直聘的運營方。據最新消息,朝陽法院定于6月12日上午9點,組織原被告雙方召開庭
誤入傳銷的大學生李文星溺水死亡后,其家屬起訴招聘網站BOSS直聘的運營方。據最新消息,朝陽法院定于6月12日上午9點,組織原被告雙方召開庭前會議。今年3月26日,北京市 朝陽區法院受理此案。起訴狀顯示,李文星父母請求法院判令BOSS直聘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費等共計230萬余元。(《新京報》 5月16日)
據相關報道,李文星畢業于東北大學資源勘查工程專業,曾在BOSS直聘這個招聘平臺上發簡歷找工作,卻疑似落入打著招聘幌子的傳銷組織的騙局,直至有人在天津靜海區一處水 坑里發現他的尸體。而悲劇之所以產生,除了對他造成致命傷害直接責任人之外,網絡招聘平臺是不是也有責任?、
招聘平臺的責任,主要體現在審核信息方面。不僅是BOSS直聘一家,現在一些招聘類網站、APP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審核問題。尤其在一些招聘平臺創辦之初,不重信息質量而重數量的問題,比較明顯,也給一些虛假信息甚至有害信息在網絡上傳播可乘之機。
網絡平臺的監管,不僅要靠政府部門的“他律”,還要靠平臺的“自律”。不要總等到李文星事件之類的悲劇發生,才想起加強管理和整頓。要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需要平臺監管發揮主動性。其一,在信息發布上嚴格把關——比如要求信息發布者提供必要的資質認定材料,網絡平臺讓專人負責審核并跟蹤了解相關問題。
其二,信息發布后,也要做好相關審核,因為在不少平臺上,招聘信息可以被修改,甚至招聘方的身份也可以修改。招聘平臺在這起悲劇中是否要負責?要負什么責,還需要看最后判決的結果。
其實,不只是招聘平臺,網約車平臺、購物平臺、快遞平臺等多領域的網絡平臺的信息審核、監管問題,都值得重視。開設網絡平臺的本義是為了方便信息發布者和接受者,但 這一切都必須依規依據,網絡虛擬空間也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