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賦“浙冷鏈”碼!杭州一家企業被罰20萬元
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冷凍食品交易市場某食品商行作出沒收7箱冷凍牛寶,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事情要從今
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冷凍食品交易市場某食品商行作出沒收7箱冷凍牛寶,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事情要從今年年初說起,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重點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店內7箱空白紙箱包裝且標簽信息不完整的牛寶,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相應的進貨憑證和檢疫合格證明。經查,當事人購入該批牛寶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涉案食品總貨值為4725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這是杭州最近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之一。
冷鏈產品未賦“浙冷鏈”碼
杭州一家企業被罰20萬元
近日,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杭州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無“浙冷鏈”賦碼的進口冷凍魚制品等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魚制品213箱、食品包裝紙箱341個,沒收違法所得0.47萬元以及罰款29.01萬元的行政處罰。
去年4月2日,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當事人更換外包裝銷售進口或國產冷凍巴沙魚預包裝食品的行為進行調查。經查明,當事人向某網絡交易平臺供應進口的巴沙魚制品和國產的牛蛙制品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平臺要求其停止供應進口的巴沙魚制品。自2021年3月11日起,當事人將其采購的國產和進口巴沙魚制品更換外包裝,標注品牌“澤西客”“寧明縣豐凱食品有限公司”“帶皮冷凍巴沙魚柳”“冷凍巴沙魚柳”等虛假標簽標識,同時產品未進行“浙冷鏈”賦碼。截至案發時,當事人更換虛假標簽標識的國產產品,已售貨值6.38萬元,未售貨值0.41萬元;當事人更換國產包裝的進口凍品巴沙魚制品,未售出,庫存貨值1.13萬元。涉案魚制品貨值金額共計7.93萬元,當事人違法所得共計0.47萬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錢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對此,杭州市場監管部門表示,當事人將未進行“浙冷鏈”賦碼的進口冷凍魚制品更換為國產包裝,企圖作為國產魚制品銷售,給疫情防控帶來極大風險隱患,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予以懲處。
銷售腐敗變質蔬果
這家超市被處罰
最近,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杭州某超市有限公司經營腐敗變質蔬果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2月3日,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立即對當事人涉嫌向疫情封控區內蕭山區某小區居民銷售腐敗變質的蔬果情況開展調查。經查,今年1月底,蕭山區義橋鎮某小區一居民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該小區被封控。當事人于2月2日建立3個“蘇杭情超市配送群”微信群,向小區業主銷售配送蔬菜水果、預包裝食品及生活用品,配送的部分西瓜、四季豆、蓮藕、番茄、土豆等存在腐敗變質。當事人銷售的生鮮類產品銷售總額為6896.28元,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部分腐敗變質蔬果的數量因封控無法查清。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根據該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疫情期間,當事人在封控區內銷售腐敗變質蔬果,性質惡劣,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容易引發網絡輿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該案的查處能夠震懾不法商家,提高廣大商家合法經營意識。
據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今年以來,面對復雜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重點場所疫情防控規定執行情況檢查,依法打擊涉疫物資、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等違法行為,切實筑牢市場監管的防疫屏障、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動執法檢查30324人次,檢查市場16209家,冷鏈物防場所8752家,入網餐飲單位9632家,發現、整改問題1005個,立案3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