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一家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 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元
2022-09-05 08:41:58|
來源:蕭山日報
近日,陜西榆林一家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 6萬元。芹菜案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社會之所以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映
近日,陜西榆林一家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元。“芹菜案”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社會之所以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映,是因為過罰不當。羅某夫婦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存在一定錯誤,理應受到懲處。但市場監管部門開出6.6萬元的罰款,明顯不近情理、過于嚴苛,違背了過罰相當原則。
更令人擔憂的是,榆林市市場監管局處罰類似案件絕非個案。自2021年以來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50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5萬元的就有21起,而這些事件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由此,暴露了其監管動機不純,監管方式方法不當。
“芹菜案”帶給我們的思考是:嚴管食品安全,需要“鐵面無私”,但不能“冷酷無情”。“重拳”不能亂揮,否則就會對市場生態帶來傷害,產生與監管初衷適得其反的結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罰款金額的高低,不僅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營商環境的優化。市場監管部門在嚴格執法、維護好市場秩序的同時,應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體合規經營,為小微主體的生存創造良好環境。
規范市場不能無視民生,嚴格執法不能只講力度不要溫度。去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增加了“沒有主觀過錯不罰”“首違可以不罰”等條款,釋放出少罰慎罰、呵護市場活力的決心。這也是穩市場主體的題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