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再迎大消息!央行宣布:實施|世界報道
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境外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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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官網4月28日發布公告稱,為規范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保護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利率互換市場秩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境外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市場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5〕220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6〕第3號)和《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7〕第1號)等文件要求、完成銀行間債券市場準入備案的境外投資者等,可根據《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規定參與“北向互換通”。
“北向互換通”境內外投資者可以簽署的協議范圍是:境內外投資者開展“北向互換通”交易前可以與交易對手方簽署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衍生品主協議或其他協議,包括NAFMII、ISDA主協議以及中央清算衍生品執行協議(CDEA協議)等衍生品協議。境內投資者應當將是否簽署協議、簽署協議類型等事項向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備案。目前,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正在研究制定“互換通”衍生品協議,待其正式發布后也可供境內外投資者選擇簽署。
“北向互換通”境外投資者的投資范圍是:“北向互換通”境外投資者現階段可在銀行間市場開展符合集中清算要求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還表示:未來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適時增加投資品種,調整交易和清算額度,優化交易清算安排,為境外投資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風險管理工具。另外,兩地監管當局將結合各方面情況,在風險可控、對等互利的原則下,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互換通”。
記者:吳哲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