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官回避的理由有幾種-當前速看
2023-06-01 07:09:29|
來源:找法網
申請法官回避的理由包括審判人員是本案當事人或者與本案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
一、申請法官回避的理由有幾種
申請法官回避的理由有以下幾種: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中,發現審判人員(執行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資料圖)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
5.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二、申請法院回避申請書
向法院申請回避的,需要寫回避申請書。回避申請書的書寫格式是:包括首部、正文、尾部。首部部分寫明標題、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況;正文寫明請求回避的事項、事實和理由;尾部寫明受理法院、申請人簽名或蓋章、日期。
三、申請回避的時間是多久
申請回避的時間一般應當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如果在庭審中知道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法院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找法網提醒您,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