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聚焦:ST新研投資者維權案即將開庭,律師稱受損股民仍可維權
凡是在2016年4月19日到2021年11月8日之間買入,且在2021年11月8日收盤
(原標題:ST新研投資者維權案即將開庭,律師稱受損股民仍可維權)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楊洋 編|深海
6月6日,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ST新研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將于6月14日上午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損股民可以繼續參與維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梳理公告發現,2023年1月18日,ST新研發布公告稱,1月17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韓華、楊立軍、胡鑫、張舜、劉佳春、匡理鵬、周衛華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2號),同日韓華、張舜、匡理鵬收到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2023】1號)。
根據證監會的查證,因新研股份收購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新研股份將明日宇航納入合并范圍。新研股份2015年披露的利潤包含明日宇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潤。
經查,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過虛構業務和提前確認收入兩種方式實施財務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新研股份虛增營業收入33.47億元,各年度具體情況如下:3.51億元、8.15億元、11.74億元、8.85億元、1.21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5.05%、45.50%、63.34%、47.07%、9.71%。
新研股份虛增利潤總額13.11億元,各年度具體情況如下:1.77億元、3.98億元、5.63億元、3.13億元、-1.40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50.69%、136.67%、118.24%、90.66%、6.77%。
最終,中國證監會責令ST新研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三百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總經理韓華給予警告,并處以三百萬元的罰款;對公司總經理匡理鵬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的罰款;對原董事長、原實際控制人周衛華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五萬元罰款;對張舜、胡鑫、劉佳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二十萬元罰款;對楊立軍給予警告,并處以十萬元的罰款。對韓華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張舜、匡理鵬分別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造成股民的損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6年4月19日到2021年11月8日之間買入,且在2021年11月8日收盤持有ST新研的受損股民可加入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5月30日,ST新研及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韓華,時任財務總監匡理鵬,時任副總經理張舜,時任董事長周衛華,時任副總經理胡鑫,時任副總經理劉佳春,時任董事楊立軍收到深交所公開譴責處分;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時任董事會秘書方德松,時任財務總監李繼蘭收通報批評處分。
同時,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韓華收公開認定10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匡理鵬,時任副總經理張舜收公開認定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天眼查顯示,ST新研成立于2005年,注冊資本14.9億元,公司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農牧機械研究、設計、制造和銷售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