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促進外貿可持續發展
2017年9月15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
2017年9月15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作出了戰略部署。深入領會其出臺背景和重大意義,準確把握目標任務和創新舉措,對于全面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外貿可持續發展,十分必要。
《意見》是落實中央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
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國門安全和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是實現質量強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國對外貿易體量巨大,據統計,2016年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已突破24萬億元,連續多年位居世界前列。然而,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形勢嚴峻,人民群眾迫切期盼高質量產品供給,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改革已進入攻堅克難的關鍵階段。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質量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提高供給質量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要把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作為提升供給體系的中心任務。科學預防和有效控制質量安全風險,就是加強全面質量管理,促進質量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調要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正確處理質量安全和發展的關系,持續推動質量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意見》突出了四個方面的考慮:一是站位國家治理高度,契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突破部門局限,強化全局性、頂層性設計,運用風險管理理念,科學管控和有效消減質量安全風險,做到“放開不出事,管住不誤事”。二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革要求,在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促進外貿穩定發展的大背景下,發揮關鍵性改革的牽引作用,全面深化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業務改革。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在已有基礎上補短板,進行鞏固、充實和提高,系統性地對以往工作進行總結、提升和完善,全面增強現有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管體系的監管效能,有助于進一步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提振消費信心、增強應對錯綜復雜國際經濟形勢的能力。四是堅持中國特色并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強化由不合格假定向合格假定監管體系的有效銜接和過渡,完善質量安全的閉環監管,有效提升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安全為本,嚴守底線”“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創新引領,科學決策”“開放共享,共治聯動”的工作原則,對于促進質量提升,強化風險管控,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質量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明確了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的創新舉措
《意見》立足質量提升和風險管控,將改革與創新的精神貫穿始終,在國家層面首次提出全面構建新型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管理體系。一是搭建立體化風險信息監測網絡,系統和持續地收集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實現對問題商品的有效介入,提升監管部門有效管控質量安全風險的能力。二是構建質量安全風險分類分級預警機制,通過早期預警阻斷質量安全風險累積擴散、突破臨界狀態,預防和保護消費者免受質量安全風險傷害,讓消費者安心消費。三是完善質量安全責任追究,通過推進執法監管、行業管理、刑事司法之間的有效銜接,提高監管穿透力,讓質量安全違法行為付出高昂代價,督促進出口商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通過樹立質量安全示范標桿、優化質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務等舉措,從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意見》圍繞質量提升、風險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相比以往的風險管理制度,有四個方面的突出特點。
一是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質量工作的目標追求,就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當前消費升級持續加快,新消費不斷孕育成長,人民群眾迫切期盼高質量的商品供給。2016年,我國消費品進口增長11.4%,高于同期全部貨物進口增速10.8個百分點,強化進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保障國內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相關部門、相關方共同職責所在,質檢部門更是責無旁貸。新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突出加強了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及處置,通過科學預防和有效控制,實現質量安全風險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有效預防、系統應對。例如,2016年,通過風險監測與評估,發現宜家馬爾姆系列抽屜柜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后,立即啟動風險處置措施,力促企業召回相關缺陷產品,有力地維護了國內消費者權益。
二是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意見》從風險監測、評估、預警、處置四個核心環節和風險管理結果應用進行了一系列部署,對改革政府監管提出了更高、更明確的要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的直接干預,必須借助先進的管理理念、科學的管理手段,實現政府從“質量檢驗員”向“質量監管者”有效轉變。《意見》的發布實施,更有利于相關政府部門實現放得開、管得住、服務好的工作目標。基于風險監測與評估,得以綜合運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調整法檢目錄、差異化監管等手段,減少通關環節、縮短通關流程、加快通關速度。通過科學指導風險防控決策,健全快速反應措施、加大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懲治、強化質量信用激勵約束、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等方式,嚴守質量安全底線。充分發揮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的作用,找準質量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著力點和結合點,準確把握我國對外貿易發展趨勢,精準服務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
三是更好地追溯質量安全責任。從我國對外貿易供給結構來看,進出口商品結構仍待優化,部分出口商品和服務質量水平偏低,中高端產品和品牌競爭力不強,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甚至引發質量安全事故,以“質量、技術、品牌、服務”為核心的競爭不充分與過度競爭并存,阻礙優勝劣汰和結構調整。《意見》著力于推動形成優質優價、優勝劣汰的質量競爭機制,促進出口產業轉型升級;注重打擊各種假冒偽劣行為,為誠信企業的發展騰出市場空間,激發市場活力和潛力。《意見》堅持“放管結合、放管并重”,在更大程度地簡政放權、優化檢驗檢疫流程、推動全面質量管理的同時,通過健全快速反應措施、強化信用聯合懲戒、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違法行為懲治等舉措,嚴守質量安全底線,鼓勵商品優進優出。
四是更好地并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在風險監測和評估基礎上,采取相應的風險預警和處置措施,守住安全底線,兼顧貿易自由、便利,符合世貿組織規則,也是國際通行的質量安全管理模式。同時也具有中國特色,在最大程度簡政放權的同時,保留了對少量的高風險進口商品實施法定檢驗,強化由不合格假定向合格假定監管體系的有效銜接和過渡,形成一套閉環監管體系,有效提升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水平。
大力完善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管體系
《意見》已經出臺,作為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綜合性、基礎性和戰略性部署,當前的首要任務就是抓好落實,這是實現預期目標任務的關鍵。要力爭在工作機制上求改革,監管手段上求創新,扎實推進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打好大數據基礎。制定、發布全國統一的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從口岸到市場的風險監測工作,針對影響人體健康、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等風險因素開展抽查檢測。加快建設全國數據集成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平臺,運用移動互聯技術,全面開展面向消費者、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境外政府機構和社會輿情的風險信息采集,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傷害信息通報協作。
二是科學優化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工作的前置作用。推動建立風險評估中心、風險驗證評價實驗室和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等技術機構,支持和鼓勵社會機構參與風險評估工作。加快風險評估標準制定,培育專業化人才隊伍,推進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強化先進信息技術應用,規范風險識別、分析和評價程序,推動科學實用的風險評估方法研究,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工作的前置作用。
三是著力完善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依法對風險信息分級分類發布。按照質量安全風險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健全風險預警等級劃分標準和動態調整規則。完善風險預警發布規則,明確時限、權限、流程、渠道等發布程序,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目標對象、預警范圍等要素,分類實施風險預警。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新媒體等各種方式,豐富發布手段,暢通查詢渠道,提高公眾對風險的認知度。
四是快速實施質量安全風險處置,實現對風險的有效管控。遵循“有風險,即預警;高風險,快處置”的原則,借助統一的風險信息平臺,統一的風險大數據中心和統一的“通報通檢通放”處置流程,實施與風險預警等級相適應的全國一體化快速反應措施,及時開展效果評價、動態調整與解除。加強缺陷進口商品召回,加強質量安全公益訴訟。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市場主體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實施質量信用聯合懲戒。建立質量安全嚴重違法企業強制退出制度,依法從嚴懲處相關企業和責任人。推進執法監管、行業管理、刑事司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健全跨國境的打假執法協作和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
五是注重質量安全風險結果應用,強化風險管理在監管工作中的運用。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積極參與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落實“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要求,改革檢驗檢疫放行模式,以高風險商品和高風險項目為內容優化法定檢驗目錄。全面復制推廣檢驗結果采信模式和經驗,維護富有活力、公平公正的檢驗檢測市場秩序。探索開展質量安全追溯。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質量安全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