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
2018-02-09 17:27:27|
來源:環保部網站
2月7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213個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情況,發現問題5個,其中未嚴格執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問題4個,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1個。
2月7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213個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情況,發現問題5個,其中未嚴格執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問題4個,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1個。具體情況如下:
一、部分工業企業未嚴格執行采暖季錯峰生產要求。山東省濟寧鄒城市安泰鑄造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正在生產,提供的生產臺賬部分內容已被人為撕毀,經核實,該企業在2018年1月12日-22日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仍開工生產,未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停產要求。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山西蘭花華明納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采暖季錯峰生產期間碳酸鈣應限產30%,檢查發現該企業2017年12月份碳酸鈣產量為11008.375噸,2018年1月份碳酸鈣產量為11105.65噸,超過澤州縣經濟和信息化局《2017-2018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中規定的月產量限制要求,未嚴格落實采暖季限產要求。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四通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在采暖季錯峰生產期間鑄造工序應停止生產,檢查發現該公司鑄造工序在2017年12月存在生產行為,未嚴格落實采暖季限產要求。河北省保定市易縣誠信鈣粉廠在采暖季錯峰生產期間應停止生產,檢查發現電閘封條已脫落,且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2月5日期間均存在生產和銷售行為,未嚴格落實采暖季限產要求。
二、個別企業存在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金秋鑄造有限公司廠區燒結礦渣堆場未采取覆蓋措施,廠區部分道路未硬化,物料運輸車輛未覆蓋,道路揚塵明顯;防火材料無水泡泥露天進行篩分,粉塵無組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