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糾紛法院受理么-全球短訊
一、農村拆遷糾紛法院受理么?1、拆遷補償糾紛法院一般會受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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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農村拆遷糾紛法院受理么?
1、拆遷補償糾紛法院一般會受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拆遷補償款糾紛可以調解嗎?
1、拆遷補償款糾紛不一定可以調解。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2、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法律特征
(1)遷補償安置協議屬于法律行為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2)遷補償安置協議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3)遷補償安置協議合法必須性
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采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4)遷補償安置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后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后,則受到法律的強制。其次是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三、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必須公證嗎
事實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不必須公證,公證與否看當事人的約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只要是雙方協商自愿后簽名蓋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產生約束力。
但如果拆遷的房屋屬于管理部門代管的,那么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實行強制性公證。通過公證,保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對協議的疑慮。
另外,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法院會受理拆遷合同糾紛問題,解決合同糾紛最常采用的方式是協商和解,最具備法律效力的方式是去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說明訴訟請求,還要交納訴訟費用,提供相應的證據。以上就是關于農村拆遷糾紛法院受理么的相關介紹。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